问题 | 拆迁出嫁女儿有份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拆迁安置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拆迁时出嫁女儿是否有份这一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1.户籍未迁出且在原村有承包地等权益的情况: 当出嫁女儿的户籍依然保留在原村集体时,意味着她在法律层面上仍与原村集体存在紧密联系。 同时,若她在村里享有承包地等权益,这表明她在原村的经济生活中依然扮演着重要角色。 一般而言,这种情况下她应被认定为村集体成员。 基于村集体成员资格这一重要依据,她享有与其他成员同等的拆迁权益。 例如在安置补偿方面,无论是住房安置还是相应的经济补偿,她都有权利获得。 因为这些权益是保障村集体成员在面临拆迁时基本生活和财产权益的重要措施。 2.户籍已迁出的情况: 若出嫁女儿的户籍已经迁出原村集体,从原则上讲,她不再属于原村集体成员。 所以,通常情况下她不能享受原村集体的拆迁权益。 不过,如果涉及到对其个人房屋等私有财产的拆迁,由于这些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她个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她有权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 总之,出嫁女儿能否在拆迁中享有份额,关键在于她是否还具备原村集体成员资格。 而具体的判定,需要结合当地的拆迁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综合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出嫁后,户籍未迁出且在原村有承包地。村里拆迁时,村集体认为小朱已出嫁不应享受拆迁权益,小朱则认为自己应享有相应份额。而小李出嫁后户籍已迁出,原村拆迁时,她主张对自家房屋有拆迁补偿,村集体对此存疑。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的情况,其户籍未迁出且有承包地,在法律层面与原村集体联系紧密,应被认定为村集体成员,享有与其他成员同等的拆迁权益,包括安置补偿等。 2、小李户籍已迁出,原则上不属于原村集体成员,不能享受原村集体拆迁权益。但对于其个人房屋等私有财产拆迁,她有权获得相应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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