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征收女儿有份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农村征收过程中,关于女儿是否有份这一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一、户籍在本村且履行村民义务的情况 当女儿的户籍仍然保留在本村时,并且切实履行了和其他村民相同的义务,她就应当与其他村民一样,享有相应的征收权益。 这里所说的义务包括多个方面,在这种情况下,她有权获得土地征收补偿,即因土地被征收而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同时,也能享受安置补偿等权益,保障自己在征收后的生活安置。 二、户籍迁出的情况 若女儿因为结婚等原因将户籍迁出本村,并且在新的居住地已经取得了相关权益,但要是在新居住地并未取得相应权益,而且在原村仍然保留有承包地等权益,在符合当地规定的一定条件下,她仍有可能享有部分征收权益。 总之,要准确判断女儿是否能享有征收份额,需要结合当地的征收政策、村规民约以及女儿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 案情回顾: 在农村征收中,小朱户籍在本村且履行村民义务,参与公共事务并承担相关费用,但村集体认为其出嫁应无征收权益。小李因结婚迁出户籍,在新地未获权益且原村有承包地,村集体也未给其征收份额,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其户籍在本村且履行义务,按规定应与其他村民一样享有征收权益,包括土地征收补偿和安置补偿等,村集体以出嫁为由剥夺其权益是不合理的。 2、小李虽户籍迁出,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权益且原村保留承包地,符合一定条件下应享有部分征收权益,村集体不给份额的做法缺乏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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