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地方拆迁已婚女儿还可以迁回吗可以得到补偿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已经出嫁的女儿而言,她们是否具备领取拆迁安置补偿的权益,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复杂性逐一分析。
以下是可能出现的几种情况及对应的结论。 针对第一种情况: 女性在婚后户籍仍留在原籍村里并且没有发生迁移。 这种情况下,出嫁女的权利与其他村民无异,她们可以合法地获取征地拆迁补偿款项。 尽管她已嫁为人妇,在她建立新的生活环境中尚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原有的村集体也无法收回她之前所拥有的承包地,因此,出嫁女依然享有土地承包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涉及征地拆迁时享有依法申请获得征地补偿款的资格。 其次是第二种情况: 女性在婚后将户口迁移至小城镇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最新规定: “在承包合同期限之内,发包方无权收回承包地。 如果承包方全家在承包期内移居小城镇落户,应当根据承包方的个人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因此,在收到征地拆迁信息时,此类情况下的出嫁女同样具有依法申请获得征地补偿款项的权益。 最后一种情况: 女性在婚后将户口迁移至另一个村庄。 这一类问题也需要具体分析判断: 1.假如新娘在婆家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原生村庄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仍得到保留,那么“出嫁女”在面临征地之时应能领取到相应的补偿金; 2.若是新娘在户口迁离娘家之后,在婆家已经成功获得了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她在原来的家庭失去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在面临征地时自然就无法获取相应的征地拆迁补偿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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