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怎么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一条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认定标准是 1、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 3、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可以委托的辩护人范围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三、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案件中辩护人的权利有哪些? ①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②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 ③调查取证权。 ④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 ⑤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⑥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 ⑦对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 ⑧代理申诉、控告权。 ⑨依法独立进行辩护权和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⑩拒绝辩护权。 在司法实践中,单位也可以构成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单位编造相关虚假信息的,罚金的部分由单位交,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判罚标准也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