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后房屋拆迁还有效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公证后房屋拆迁是否有效,需依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以下为你详细阐述:
1.房屋产权公证: 房屋产权公证主要是对房屋产权归属以及与产权相关的各类事项进行证明。 在实际生活中,当面临房屋拆迁时,这份经过公证的产权信息具有重要意义。 它是确定拆迁补偿对象的关键依据,能够清晰地表明谁是该房屋合法的产权所有者。 拆迁行为必须严格遵循合法程序,充分保障产权人的各项合法权益,例如合理的拆迁补偿、安置等,不能因为拆迁而损害产权人的利益。 2.拆迁协议公证: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是对拆迁双方达成的补偿安置约定进行的公证。 在现实中,当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就补偿金额、安置方式等达成一致后,会签订协议并进行公证。 公证后的协议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拆迁方需要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地给予被拆迁方相应的补偿和安置;被拆迁方也应当积极配合拆迁工作,按照协议要求完成搬迁等相关事项。 总体而言,一般情况下公证后的相关事项在房屋拆迁时是有效的。 但在实际操作中,还需结合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综合的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的房屋卖给小李后进行了产权公证,后该房屋面临拆迁。拆迁方认为小朱仍是产权人,应将补偿给小朱;小李则认为公证明确自己是产权人,补偿应给自己。另外,小胡与小静就拆迁补偿签订协议并公证,后小胡想降低补偿金额,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和小李的产权争议,房屋产权公证明确了产权归属,小李作为经公证的产权人,是合法的产权所有者,拆迁补偿应给予小李,拆迁方应保障其合法权益。 2、小胡和小静的拆迁协议经公证后具有法律约束力,小胡不能随意降低补偿金额,应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给予小静补偿,小静也应配合完成搬迁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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