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拆迁工作是哪个部门负责的
分类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您认为拆迁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排不够合理之处,我们建议您首先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维权申诉。
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下,这两个层面的政府机构将负责行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而具体的执行部门往往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所承担。
接下来,各级政府的相关部门也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部门的要求,以明确的分工合作形式,共同推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开展。
如若您对政府部门给出的投诉结果感到不满,作为权益受侵害的当事人,您有权依据法律流程,通过向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诉讼来争取自身合法权利的维护。
通常情况下,倘若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发布了如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那么当这些行为遭到投诉时,该部门便会成为法律意义上的被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6 8: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