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如何赔偿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拆迁房屋办理产权证书所需交纳的各项税费标准如下:
一、拆迁房屋须支付契税的规定为,如该房屋建筑总面积不满120平米(含120平米)且拆迁房屋成交单价未超过每平米4600元,且该物业所在小区的绿地覆盖面积极度达到1.0以上,满足上述所有条件时,应按访问房屋成交价格的1.5%缴纳契税; 如某一条件未达标,则需按照访问房屋成交价格的3%缴纳契税。 二、办理产权证书所收取的劳务费用为每平米三元。 三、证件工本费则根据房屋面积进行分档收费。 若房屋面积在100平米及以下,则需交纳90元; 若介于100至200平米之间,则交费100元; 每增加100平米,则需在此基础上额外加收10元。 四、房屋面积测量费用也依面积细分,具体包括: 对于面积小于等于50平米的房屋,需要缴纳80元; 对于面积在50至100平米之间的房屋,需要缴纳120元; 对于面积在101至200平米之间的房屋,需要缴纳160元; 对于面积总计超过200平米但不到300平米的房屋,需缴纳200元。 五、办理产权证书的印花税则需要对访问房屋的成交价格缴纳税金的0.03%。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