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征收决定的诉讼期限是多长时间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征收 |
解答 |
律师解答:
60日。
律师解析:
一般情况下,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征收决定不服,可以自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第一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一般情况下,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征收决定不服,可以自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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