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被偷了保险公司不赔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的汽车不幸遭受窃贼之手,能否得到保险公司的相应赔偿,关键在于您在购买保险之时有否选择并加入全车盗抢险这一保障项目。
倘若您曾经投保过此项盗抢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便应按照约定予以理赔。 然而,如若您在购买保险时未曾选择该险种,那么保险公司将无法为您提供任何形式的赔偿。 因此,当您发现爱车不翼而飞时,务必及时向警方报案,以期最大程度地减少财产损失。 关于车辆被盗后的保险索赔流程,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您需要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同时携带保单、行驶证以及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前往保险公司理赔部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权益转让书》及一份详细的盗抢险索赔所需手续清单; 其次,您需开具一份车辆丢失证明; 再次,您还需开具一份车辆停驶证明,其中包括市公安局二处出具的《丢失证明》,并前往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开具一份用于保险索赔的车辆停驶证明; 随后,您需提交所有索赔所需的单据文件; 最后,待收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后,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与《车辆出险登记表》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赔偿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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