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起诉保险公司拒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保险公司理赔处理中遇到不公平待遇或权益受侵害时,被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均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具体维权途径如下: 首先,应在法定诉讼时效内及时启动司法程序(一般来说,民事诉讼的时效期限为三年,自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其权益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其次,需选择具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如因合同纠纷引发的诉讼,应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最后,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起诉状,同时按照被告方人数要求提供相应份数的副本。 在起诉状中,应明确列明以下各项重要信息: (1)原告的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所在单位、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 (2)被告的企业身份信息(包括保险公司的全称、注册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3)明确的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例如,要求重新进行理赔或补充赔偿等。 事实与理由部分应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填写); (4)相关证据及其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和居住地址(证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