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赔偿到了哪里起诉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案件的审理与裁决,当事人可以选择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或长时间居住地对应的区域法院进行办理,而非强制性地必须前往保险公司总部所在地。
在保险行业的争议解决环节,绝大部分的权限将依据被告所属地区或事故实际发生地点来确定相应的法院予以裁判。 例如,若是因财产保险合同产生的纠纷,并且涉及到诸如运输工具或运输过程中的货物等保险标的物,那么这些运输工具的登记注册地、运输终点以及保险事故实际发生地点的人民法院都有权利对相关诉讼进行管辖; 然而,如果是关于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那么被保险人的常驻地人民法院便享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保险标的不同,管辖法院的规定也不同:
(1)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可选择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可以是户籍地,如果有经常居住地的,也可以在经常居住地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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