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全责报了保险对方起诉我怎么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您面临交通事故的全责认定,以及对方可能的诉讼威胁时,您应当保持冷静,积极应对诉讼程序,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主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以下是关于交通事故中我方全责而对方提起诉讼的处理流程: 首先,您需要仔细阅读并签署法院送达的各类诉讼文书,如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等。 其次,您有权选择自行参与诉讼,或根据实际需求委托一至两名诉讼代理人。 若由律师代理诉讼,则需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 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需由委托人亲自签字或盖章确认; 而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则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此外,授权委托书还需明确记载委托事项及权限。 接下来,您需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状。 同时,您还需积极收集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务必认真研读法院的《举证通知书》,严格按照其要求进行举证工作。 最后,请确保准时出席开庭审理,并在法院裁定、判决作出后,如有异议,应及时提出上诉。 裁定的上诉期为10日,判决的上诉期为15日,自接到裁定书、判决书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在交通事故中,我方全责的情况下,我们需要承担此次事故的所有损失,并对受害方的财产损失与人身伤害分别进行赔偿。 对于拥有保险的机动车辆,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若仍有不足之处,则依照相关规定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若车辆未投保,则全部赔偿责任均由全责方承担。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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