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被追尾保险赔不赔钱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追尾保险方面的理赔事宜,通常情况下都是由追尾事故的责任方,即"追尾者"全权负责承担;
两辆汽车的维修费用均应当由追尾者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支付,而被追尾者仅能够享受到其所拥有的唯一一份交强险的无责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无责赔偿实际上是由追尾者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来代为承担的。 至于座位险,则仅仅针对在发生事故时坐在车辆座位上的人员伤亡情况进行赔偿。 依据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法规规定,对于追尾事件而言,无论前车出于何种原因倒地,只要是追尾行为产生了碰撞,就必须判定为后车负有全部责任。 因此,后车在遭遇此类情况之后,只能选择向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然后由该保险公司对前车进行拍照并定价损伤程度,紧接着再按照预定的损伤金额支付给前车用于修理车辆的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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