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保险公司理赔是起诉谁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遇到严重的车祸事故之后,倘若您决定采取法律途径申报索赔并寻求保险公司理赔,那么通常情况下,您所要寻找的对象便是那些与您签订了保险契约的专业保险机构,而并非肇事方或其他责任人。这是由于依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保险公司有义务在接到受害者的理赔申请后,立即支付相应的保险金给受害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的诉讼对象应该是保险公司,而非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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