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保险怎么拒赔的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在处理商业保险索赔时,保险公司的拒绝理赔情况可能会与其客户进行协商后确,定。
然而,对于涉及按照法定要求所购买的强制保险,如交强险,保险公司会对以下几种情况实行绝对的拒绝理赔政策: 1、由于受害者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而产生的损失; 2、在被保险人全权拥有的财产及其在被保险机动车辆上的财产因交通事故受损所得到的补偿; 3、当被保险机动车辆造成交通事故,使得受害者或其他相关方因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原因而产生的损失,以及受害者的财产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贬值,或是经过维修后价值降低所带来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他人造成了人身伤害,则需要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所需支付的合理费用,同时还要赔偿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了残疾,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若导致了死亡,则要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时已超过前款规定的时间,调解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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