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苏南京保险律师怎么收费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仅就不涉及财产关系之事项而言,其收费金额区间为人民币2000元至30000元不等,可在此范围内进行20%的浮动调整;若实际收费低于人民币2000元,则按照人民币2000元收取。
(二)如涉及财产关系纠纷,则应根据争议标的额的大小,按照以下费率分阶段累加计算收费:标的额费率10万元以下的部分(包含10万元)6%10-50万元的部分(包含50万元)5%50-100万元的部分(包含100万元)4%100-500万元的部分(包含500万元)3%500-1000万元的部分(包含1000万元)2%1000-5000万元的部分(包含5000万元)1%5000万元及以上的部分0.5%上下浮动幅度同样为20%,但累计收费额若低于人民币2000元,仍按照人民币2000元收取。 (三)计时收费方面,收费标准为每小时人民币200元至2000元之间,具体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方在上述范围内协商确定。 (四)如需增加反诉内容,反诉部分的收费可参考上述相关规定酌情下调。 (五)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若由原承办律师继续处理,则可参照原收费标准适当下调收费。 (六)风险代理收费的最高比例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844%,但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项目,此限制可不予考虑。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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