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有任何情况下,被保险人故意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公然对抗依法执行的刑事强制措施,进而引发的身体残障或生命丧失,我们保险公司都将拒绝负有任何形式的经济赔偿责任。当然,倘若投保人已经按照约定缴纳了至少两年以上的保费,那么我们保险公司将会全额退还其所拥有的现金价值。此项规定既是为了保障我们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也是对广大投保人在选择购买保险产品时的一种善意提醒,希望大家能够审慎思考、理性决策。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由此可见,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故意犯罪致使自身伤残的,是得不到保险公司赔偿的;但因其符合保险缴费二年以上的条件,保险公司是应退还投保人保单的现金价值的。同时,保单现金价值是受不同的险种、不同的费率及运营成本等因素影响的,是由保险公司内部计算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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