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官司能交保险费吗多少钱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诉讼保全所涉之收费标准与保全之财产价值之间存在密切联系。若待保全财产的总价额未超出人民币1000元或无需涉及任何财产价值,则需每宗案件支付30元;如财产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至10万元之间,则应按1%的比例缴纳费用;而当财产价值超过人民币10万元时,则需按照0.5%的比例缴纳费用。
然而,当事人在申请保全措施时所应缴纳的费用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即利害关系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提起诉讼,使与被保全的财产的有关争议能够通过审判得到解决。如果利害关系人未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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