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不理赔怎么起诉他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需要向法庭递交正式的起诉状,并根据被告方的数量提供适当份数的副本。当被告人为自然人时,需详细列出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以及现居住地址;若被告为法人团体,则需注明其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起诉状的正文中应当明确表达出诉讼请求及相关事实与理由,结尾处需由当事人亲自签名或加盖公司公章以示确认。
其次,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原则,原告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提交以下必要材料: (1)能够证明原告主体身份的文件,例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对于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情况,还需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2)用以支持原告诉讼主张的相关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再次,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时,应填写一式两份的证据清单,详尽列举所提交证据的具体名称、页码等信息。待法院承办人员对证据进行核实后,承办人员会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其中一份交还给当事人,另一份则留档备查。 此外,在完成上述步骤并提交所有必需的手续和相关证据资料后,立案庭将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对是否符合立案条件作出判断。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则会办理立案手续;反之,则会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后的第七个自然日内,当事人应按照规定预缴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实存在经济困难,可以在预缴期限内向法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若逾期未缴纳或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能获得批准且仍未预缴的,法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在立案手续完成后,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排期开庭审理,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案件审结后,当事人应前往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