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拒赔门诊费怎么处理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保险公司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时,被保险人可以采用以下几种常见的策略来寻求有效的解决办法。
首先,被保险人可以主动与经营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尝试寻找合理的共识点,以期达成妥善的解决方案。倘若所涉及的争议事项较为轻微,那么双方有望就某些条款或者细节进行进一步的商讨和调整。 然而,若被保险人坚信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存在严重错判甚至不合理性的话,则应当考虑采用更为积极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此背景下,被保险人能够寻求相关的仲裁机构介入调解,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中华全国商业联合会设立的中国仲裁协会,以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等权威机构。 最后,若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对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并且其冤屈程度较大,那么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无疑是最为直接而有力的手段。被保险人可向相关的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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