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赔付后本公司不赔如何起诉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保险公司未能合理理赔的情况时,被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遵守以下相关法律法规,向当地人民法院发起诉讼程序:
首先,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申诉(民事诉讼的时效期限为期三年,该期限从权利人确切知晓其权益受损以及责任人之日开始计算); 其次,需选择对案件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就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而言,由被告居住所在地或者合同实际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 最后,向人民法院提交明确的起诉状,并且按照被告方的数量呈递相应份数的副本。在书写起诉状时,需要注意包含下列关键性事项: (1)原告的个人财务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国籍、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 (2)被告的基本信息(例如保险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3)明确的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例如要求重新理赔或者补充赔偿。事实与理由部分应依据详细内容如实填写); (4)提供相关证据及其来源,同时注明证人的姓名和居住地址(证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鉴定意见以及勘验笔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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