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不裁员怎么赔偿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裁员保险的处理中,关于员工补偿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中的工作年限来确定补偿标准,每满一年即应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金; 其次,若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将视为已满一年计算经济补偿金; 最后,对于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劳动者,则需按比例给予半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金。 然而,若用人单位未能提前一个月向被裁减的员工发出通知,且该员工并不属于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辞退范畴之内,那么用人单位便须向该员工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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