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方怎么起诉保险公司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保险公司的理赔行为存在不合理现象,作为被保险人、投保人或受益者,您可以遵循如下程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
首先,确保您的诉讼主张仍处在法律保护期限之内(关于诉讼时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其期限为三年,自权利人知晓或应当得知自身权益受损及责任承担方之时开始计算); 其次,必须选择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进行投诉(具体来说,如涉及到保险合同相关争议的诉讼案件,需提交至被告方的居住地或合同履行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最后,您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的起诉状,同时按照被告方的数量提供相应份数的副本。在起诉状中,应详细列明以下各项内容: (1)原告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以及联系方式等); (2)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联系方式等); (3)明确的诉讼请求以及支持该诉求的事实与理由(例如,要求重新进行理赔或补充赔偿等。请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填写事实与理由部分); (4)相关证据及其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和住址(证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鉴定意见以及勘验笔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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