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车上临时牌照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申请并取得临时牌照前,必须先成功办理机动车交通强制责任保险(简称“交强险”)。这是因为,无论商业保险还是交强险,它们与正式牌照紧密相连,相互关联。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即便在临时牌照有效期内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仍将依据相关规定履行其理赔义务。 然而,若此期间商业保险尚未开始实施,那么在遭遇事故时,您所能获得的赔付仅限于交强险的理赔范畴,超过该范围的损失将无法得到补偿。因此,请务必确保商业保险已顺利生效,如此一来,即使不幸遭遇意外,您的爱车也能像持有正式牌照时那样得到充分的保障。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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