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纳取现金打到自己卡上违规吗 |
分类 | 税务类纠纷-偷税漏税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企业组织中,出纳工作人员擅自使用个人账号来执行相关操作无疑是严重违规行为,这种做法有可能导致逃税、脱税等税收犯罪活动的发生,并且还存在着职务侵占的嫌疑。
另外,出纳人员利用个人账户处理公司财务交易不仅不合规,也严重干扰了税务部门对于企业财务状况的监管和管理。 如果企业因此而采取虚报或不报告税金的方式逃避税务责任,那么其主要责任人或直接负责人员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即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要接受高达罚金的经济惩罚。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指的刑罚仅针对已经遭受过刑事处分,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人进行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