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予立案刑事复议期限是多少天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复议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予立案的刑事复议期限通常为7日。
当人们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的7日内,有申请复议权利的人便可以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复议机关在收到复议申请后的7日内会作出决定,并且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倘若情况较为复杂,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决定,那么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决定时间,同时要告知申请人和原决定机关。 不过,延长期限不能超过30日。 在复议的这段期间内,原决定机关的不予立案决定依旧会继续执行,不会因为复议程序的进行而停止。 如果对复议决定仍然不满意,那么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的7日内向作出复议决定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要是对上级公安机关的复核决定还是不服,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这一系列的程序和规定,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刑事立案工作的公正、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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