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违法行为告知书能申请行政复议吗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复议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行政行为不服能申请行政复议。
凡是行政机关针对具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管理行为,只要你认为这样的行为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纠正。 行政相对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 (4)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5)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 因此,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向有权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进行权利救济。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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