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移交检察院的程序是哪些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程序如下:
1.检察院提起公诉; 2.检察院下达起诉书; 3.等待法院开庭宣判; 4.法院下达传票,告知开庭时间和地点,由法院委托司法局做社会调查,同时到司法局报到; 5.司法局受权当地司法所做调查,视情况而定; 6.由司法所向司法局提交调查报告,再由法司局向法院提交建议,法院根这些调查定刑; 7.法院下达判决书; 8.拿着判决书,找交警队办案民警,到派出所取保候审,再凭保证金票居,到市局退还保证金; 9.服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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