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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诉讼过程中指哪个阶段
分类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解答
律师解析:
(1)立案及审理受令:
此为民法审判程序之初始环节。
涵盖原告提交诉讼申请,及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规予以受理之两项诉讼行为。
(2)审前准备事宜:
法官在接手案件后至正式开庭审理前此阶段需完成的各项准备工作。
主要涉及明确原被告双方的诉求与辩护陈述,调查搜寻相应证据,通知与该案有利益重叠之人出庭参讼,并开展其他确保公正、迅速审理之工作。
(3)庭审议事活动:
指人民法院在各方诉讼参与方共襄盛举之下,审核证据,剖析案件实情,认定争议胜败,正确推导适用法律,确认涉案当事人间民事权益责任关系,以及进行调解或宣判等事项。
庭审活动由下列四部分构成:
①准备环节。
法庭将通过此步骤查明并解决是否有必要进入实体审理的相关问题。
②法庭调查。
法庭在此环节将审查各类证据,针对案情进行直观、全方位的调查。
③法庭辩论。
④调解或宣判。
法庭经过审理辩论,如调解成功,则诉讼结束;若调解未能成功,则会依法作出裁决。
(4)宣判:
即人民法院宣布实施裁决。
所有此类官方声明均须公开进行。
如现场宣判,则应在将在十日之内送达裁决书;如定时宣判,则应于宣判完毕后立即向当事人发放裁决書。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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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8: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