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举报嫖娼有没有奖励?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举报卖淫违法活动,是否有奖励应当向当地警方咨询,没有全国规定,如果有,也是地方上的规定。
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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