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劳动合同续签年限怎么算出来的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员工劳动合同续签这种事宜时,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将会经由深入且详尽的协商来共同决定其续签的具体年限。
在协商过程中,双方会综合考量多项因素,例如员工自身的工作业绩表现、所担任岗位所需的稳定性、以及公司整体的人力资源政策及实际情况等多个方面。 如果员工凭借出色的工作能力展现出了极为优异的工作表现,为公司创造出了巨大效益,那么公司为了长期稳定地保留此类人才,可能会倾向于与其续签更为长时间的聘用协议,譬如3年或是5年。 然而若受岗位变动影响较大,或者公司整体政策更加偏向灵活性的话,那么与此同时,续签期限便有可能相对缩短,例如选择只续签1年的聘用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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