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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解除赔偿多少钱
分类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于有效期届满时,雇主方有意维持或进一步提升原劳动合同所规定之条件以续签新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对此表示拒绝,则雇主方无须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
然而,若雇主方无意续签,或者通过降低(或变更)原劳动合同所规定之条件来达到员工不愿续签之目的,那么雇主方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此种经济补偿应根据劳动者在本次劳动力市场中所累计服务的年限,依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在职工资为标准进行支付。
对于服务年限超过六个月,而不足一年者,则视为已跨越一个年度计算;
而对于服务年限低于六个月者,则将视具体情况支付半个月的在职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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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9: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