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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条件有哪些
分类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解答
律师解析: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其展开深入的商议以达成共识和妥善解决;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详细说明,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照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标准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或者未能按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那么劳动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具体规定,当劳动者患有疾病或者遭受了非工伤伤害,且在法定的医疗期结束之后无法继续胜任原有的工作岗位,亦或是无法适应用人单位为其另行安排的新工作时,用人单位有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严格要求,除非用人单位愿意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条件来续签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却表示拒绝续签,否则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5.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明确规定,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将自动终止;
6.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和第五项的详细阐述,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劳动合同也会自动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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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2: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