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破产清算期间员工工资怎么计算
分类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进行企业破产后的财产清理过程中,关于员工工资的核算往往是基于员工实际上勤时间及其劳动合同时确立的薪资标准来衡量确定的。
值得注意的是,破产企业拖欠员工的工资款项被视为破产费用中的首要偿还对象,即属于第一顺位的清偿事项。
通常情况下,员工在正常工作期间所享有的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奖金等应得收入,都应该在破产清算阶段得到合理的计算与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1 17:5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