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下班路上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员工在往返工作地点的途中遭遇道路交通事故而导致个人身体产生病痛时,倘若其在事故中所引发的责任不超过主要责任范畴,那么这种情况便被视为工伤。
在此之际,员工有权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关于这一事项的详细情况如下所述: 首先,若员工在上下班期间的交通事故中需承担主要或者全部的责任,则我们无法将此种情况定性为工伤; 其次,若员工在上述事故中并非主导方,而是属于次要责任人,根据相关规定,此类情况应定性为工伤。 再次,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之外,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到城市轨道交通、轮渡运载服务以及火车运输等方面出现的事故伤害,同样应当视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