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包工人受伤谁负责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外包员工受伤时,雇佣方和派遣方需共同承担责任。
员工有如此六种情况可视为工伤: (1)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遭遇险情; (2)在上班前后的工作场所,进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准备或扫尾工作时受伤; (3)在工作时间及地点,因行使职责遭受暴力意外伤害; (4)患有职业病; (5)如因公出差则在期间,因工作原因为受伤或遭遇事故下落不明; (6)下班路上,遇法律或行政规范明示应属于工伤的其他状况;以及 (7)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如市区地铁、游船或火车事故所致伤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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