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要尸检吗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们在此提及的"因工死亡",它作为"工伤死亡"的简略说法,同样涵盖了因职业中毒引发的死亡事件。简单来说,就是指被雇佣者在其职业生涯中或是同其职业相关事务中遭受意外事故或疾病导致的死亡。然而,这种情况属于我们常见的工伤范畴之内。关于工伤死亡的法律含义:当员工因公殉职后,他们的直系家属将有权依据当地法规享受到相关的工亡福利待遇。对于工伤死亡的确认标准:工亡的认证是由当地劳动部门根据当地法规做出的正式鉴定。所谓的尸检,其实就是对已故人士的遗体进行解剖以探查死亡原因的一种医学技术手段,特别是针对那些死因未明或存在争议的案例来说,它的存在有着无可比拟的重要价值。通常这项工作会由病理学家、法医或者验尸官等专家来执行。对于工伤死亡的处理程序,这比想象中的要更复杂一些。具体的流程是从死者的至亲开始,他们需要前往当地的社会保险管理局进行申请并认证,只有通过这样的步骤,才能最终获得相应的工伤死亡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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