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境污染的赔偿标准有异议怎么办 |
分类 | 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民事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您对环境污染所产生的赔偿标准存在不同看法时,首先应当竭力争取与造成污染的责任人进行友好、平等地商谈,共同探讨并努力寻求一种兼顾双方利益、符合法律规定的新的赔偿方案。
假如以上努力并未达到预期效果,那么您便可向具有管辖权的环保机关请求进行调停和审理。 若是调解工作也没办法解决问题,那么您依法享有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在诉讼过程中,为了确保您关于赔偿标准的主张切实得到有力支持,您务必准备充足的证据材料,例如污染事件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评估报告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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