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权侵权行为的责任有哪些? |
分类 | 知识产权-商标 |
解答 |
一、商标权侵权行为的责任有哪些? 1、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 2、行政责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管理的商标侵权案件,在查清事实后,对已构成侵权行为,有权采取如下行政处罚措施: (1)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封存或者收缴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存商品及其包装上的商标。 (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权的模具、印板和其他作案工具。 (5)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物品。 (6)罚款。 (7)责令赔偿损失。 承担赔偿的责任行为是要承担赔偿的责任的,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国《刑法》有专门针对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 二、商标侵权的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利用商标权进行侵权行为必须对其它人的权益造成了侵害,在司法实践中,应当由司法部门根据实际的侵权事实和后果来进行判决处理,当事人可以提交相关侵权材料到法院进行起诉,并按照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办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