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质量保修是几年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国家规定的房屋保修年限为2年或5年。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国家房屋保修年限规定具体规定: (一)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三)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四)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五)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拓展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已经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 一、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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