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对法定代表人的影响是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一、破产清算对法定代表人的影响是什么? 破产清算对法定代表人的影响是,很有可能在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3年内不能做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二、企业申请破产清算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破产申请书; (2)债务人主体资格证明; (3)债务人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 (4)企业职工安置预案(包括安置职工基本情况、解除劳动关系后对职工的补偿方案等); (5)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6)债务人申请重整的,应提交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评估材料; (7)债务人申请和解的,应提交和解协议草案; (8)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企业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3、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 四、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清算组的职责有哪些?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司法实践中造成企业破产的原因很多,如果并不是因为法定代表人个人的原因造成企业破产清算的,对法定代表人基本上不会造成任何影响。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通常也不能要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或者其他的高层管理人员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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