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条款怎么约定工资标准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条款怎么约定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标准不是法定的,但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收入? ①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②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③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三、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四、公司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 6、相关的证据。 总的来说,工资待遇都是由各公司自行规定的,但公司规定的基本工资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话,肯定是不合理的,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条款不仅要约定工资标准,还要约定清楚工资的发放时间,发放形式,如果有绩效工资,要写清楚绩效工资的计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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