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若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中赔偿金低于标准是否合理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若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中赔偿金低于标准是否合理? 不合理。应该是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些? 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形式, (一)单位向解除和某位员工的劳动合同, (二)员工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8、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5、6、7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用人单位跟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如果没有通知劳动者就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支付劳动者一个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还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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