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架斗殴治安分类是怎样的?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打架斗殴治安分类是怎样的? 打架斗殴的治安认定规定是只要存在着打架斗殴情况的话,就可以对此进行行政拘留。打架斗殴就是寻衅滋事,这个问题我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都有规定。 《刑法》规定了寻衅滋事罪和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二、寻衅滋事的情形有哪些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在日常生活当中,现在如果存在打架斗殴这种情况的话,必然是违反了我们国家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所以需要对此进行一定的行政处罚,废止行政处罚通常是指行政拘留,可以对此进行行政罚款,构成犯罪的情况之下,那么就必须由法院对此定罪量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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