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了离婚执行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申请了离婚执行怎么办? 申请了离婚执行之后就是配合执行局的工作,法院的判决书生效后,双方当事人都应当自觉履行判决书所注明的各方义务,如一方拒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的,对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生效的判决,但强制执行的标的只能是财物或者行为。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诉讼离婚已经生效并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裁定,由离婚案件的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协议离婚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离婚判决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对于提出申请执行的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以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 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 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 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 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现在很多的人选择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婚姻关系,是因为涉及到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如果已经是做出了生效的法律文书,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此强制执行的,但是强制执行需要当事人的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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