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政服务属于劳务关系吗,劳务关系如何承担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 |
解答 |
一、家政服务属于劳务关系吗 家政服务属于劳务关系,劳动关系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劳务关系如何承担 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根据民法典及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关系要求提供劳务一方根据要求完成工作,由接受劳务一方支付报酬,家政服务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双方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后劳务关系消灭,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