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予合同中放弃撤销权是否有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一、赠予合同中放弃撤销权是否有效 除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外,赠予合同中放弃撤销权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包括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根据民法典规定,签订赠予合同后,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的,而此种撤销权也是可以放弃的,放弃后,赠与合同生效,赠与人应当向受赠人交付赠与财产。 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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