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一审辩护词怎么写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刑事案件当中具体的审判阶段包括了一审、二审以及再审。而在任何一个阶段当中,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都是可以向法庭提出辩护词的。那么你知道刑事案件一审辩护词是怎么写的吗?小编带来相关范文一份,帮助你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刑事案件一审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第 项的规定,我受本案被告人 之委托,并由 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被告人 的辩护人出庭为他辩护。 接受委托之后,辩护人经过阅卷、会见被告人和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今天又出席了庭审调查,对本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或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法律赋予辩护人职责,我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在合议时参考: 一、 二、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条之规定,应宣告被告人 。以上辩护意见,提请合议庭在合议时予以考虑。 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 月 日 可以说针对不同的案件,具体的辩护词的内容是不一样的,因为案件不同案情肯定就不一样。而刑辩律师肯定是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手上掌握的证据来写辩护词的。如果你需要专业的律师来为您进行辩护的话,可以通过我们站来委托你所在地区的刑事辩护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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