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败诉方拒收判决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败诉方拒收判决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一般情况下,判决书在双方签收后生效。但如果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的。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留置送达。《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因此,即使拒收判决书,也已视为送达,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判决书就会依法生效。如果败诉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胜诉方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二、强制执行条件有哪些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律文书生效两年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以上就是小编对“败诉方拒收判决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的解答,是否能申请强制执行的关键条件之一是判决书是否生效,当事人是否接收并不会影响判决书的效力,所以即使一方拒绝接收判决书也不会影响强制执行。 如有其它的问题欢迎上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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