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我国酌定不起诉是否算犯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在我国酌定不起诉是否算犯罪 酌定不起诉后不是犯罪的,因为法院没有对其作出有罪的判决的,所以应当视为无罪,如果是法院对行为人做出免除处罚的判决的,此时就只能视为有罪,但是法院出于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年龄、或者是家庭等其他原因免于处罚,免除的处罚包括免除主刑和附加刑。 不是的,酌定不起诉,是不起诉的一种,人民法院并未作出有罪判处,是无罪的。 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裁量不起诉。 是检察官根据起诉便宜主义对自己拥有的诉权的舍弃而决定不起诉。 我国现行的酌定不起诉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 "对于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酌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诉。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是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依照刑法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可以适用这种不起诉: (1)犯罪嫌疑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照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过当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有重大立功表现。 二、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的区别是什么 法定不起诉。 也称“绝对不起诉”,其有两个特点: 1、人民检察院没有自由裁量权,只要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只能作出不起诉; 2、作出法定不起诉的原因是不应或无法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即人民检察院没有或丧失追诉权。 酌定不起诉,也称“相对不起诉”、“微罪不起诉”,其适用应具备三个条件: 1、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犯罪情节轻微; 3、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或者是人民法院作出,如果是刑事案件,并且不属于不告不理的五种犯罪中的任何一种的,决定起诉的权利就在于人民法院,因为是公安机关在进行案件的侦查之后,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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